走向全国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金马大道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0-06-11 15:05

竞争性磋商公告

1、受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的委托,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金马大道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C2020-2-1)所需的货物及服务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名称:金马大道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JZC2020-2-1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4、项目预算:199.221788万元(一年99.610894万元)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交付使用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36日至2020313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1615时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海口市龙昆南73号昌乐园6幢2楼C房购买磋商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职工并提供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或者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购买本谈判磋商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2031715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园6幢2楼C室。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元/包.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公告媒体: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36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98-67632335

代理机构: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园6幢2楼C室

邮编:570203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66777136


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