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全国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利国镇大华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园区内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发布日期:2023-02-09 10:29

受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就 利国镇大华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园区内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JZC2022-4-10)所需的工程及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分包、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利国镇大华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园区内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2、预算金额:2060033.96元

3、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一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需求:

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利国镇大华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园区内生产道路硬化工程(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6、项目实施地点:利国镇
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企业注册实际时间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记录);

7)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8) 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9)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日期为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到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C室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4时30分。

2、磋商时间:2022年 6月6日14时30分。

3、磋商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1。

4、公告发布媒介:乐东县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五、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C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98-66777136(13518074938)

采购人: 陈先生             电话:13976191001  
采购人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利国中心大道92号


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