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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空调物资采购(第3次)

发布日期:2019-12-27 11:4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空调物资采购(第3次)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资格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供应商需为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为合资或外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合法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声明函)  

8提供品牌生产厂家授权或代理书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9929日至2019100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C房;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无关联单位参与本项目询价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文件费:300元。

4.3、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19100817: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111500时;

2、询价会议时间:2019年10111500时;

3、询价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3号开标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1793部队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乐东县               址: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C房

联系人:索助理                联系人:卢工                         话:18789521955            电话:0898-6677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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