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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采购尖峰镇岭头马鞍岭矿山整治及公园化改造概念规划项目

发布日期:2019-12-31 10:00

1、受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就采购尖峰镇岭头马鞍岭矿山整治及公园化改造概念规划项目(项目编号:JZC2019-12-3)所需的货物及服务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1、项目名称:采购尖峰镇岭头马鞍岭矿山整治及公园化改造概念规划项目

2.2、项目编号:JZC2019-12-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预算:60万

3、交付期: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60天内;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幢2楼C室购买磋商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印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7)购买本谈判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2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幢2楼C室。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元/包.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公告媒体: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幢2楼C室

邮编:570203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77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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